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双赢、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 (甲方用户工程名称)工程安装服务事项,达成安装服务合同如下:
一、服务事项:
1、乙方将甲方组蓄电池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更换)安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原蓄电池组拆除,并运回甲方指定库房。(注:此条适用于更换安装)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更换)安装的基站名称、地址; 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最终用户进站施工; 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及安装附件;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技术支持、工程督导; 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工程项目的检查及验收工作; 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安装服务费用。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具备安装服务相关资质,并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指派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对施工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安装各项安装规范、技术要求、施工设计图等要求实施安装服务工作;
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
3、 安装服务所必备的各种工具、仪表由乙方自行提供;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设备及附件的清点、验收工作;负责将现场安装记录提交给甲方;
5、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施工项目无条件组织返工或整改,费用自理;
6、 乙方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上应配有安全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 工程竣工后,无论工程验收合格与否,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安装服务存在质量隐患等原因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履行时间:20xx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安装施工。
四、工程验收
1、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配合甲方最终用户组织的工程验收;
2、工程验收按照设计图纸、工程安装规范和甲方最终用户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五、工程安装服务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蓄电池安装服务费:
(1)单价:按每基站 元计算,每基站为组VAh蓄电池。费用包括将设备及附件从甲方指定仓库运至基站现场的相关费用及(更换)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2)合同总价:共 个基站组蓄电池,合计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2、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经甲方代表及最终用户工程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安装清单等文件,并开具正式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及相关资料一个半月内,一次性给付乙方全部安装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入下述乙方单位账户。(注:如合同中乙方指定账户为个人账户,甲方将择时派专人前往给付)
乙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
4、如税务稽查中发现乙方提交有不合法的,发生的一切罚款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合同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有权利在以下条件下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履行的;
2、 乙方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3、 甲方发现乙方有欺诈行为;
4、 合同约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施工;
5、 其他法律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八、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九、附则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 安防设备整体 安装服务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装服务概括
1. 安装服务名称: 安防设备整体安装
2. 安装服务方式: 由乙方全部安装调试
3. 安装服务范围和内容: 安防设备整套拆解安装调试
第二条 安装服务期限
1. 安装服务工期为 天。
2. 安装服务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安装服务总价
本安装服务费用总价为人民币 拾壹万 元整(¥ 110000 元),安装服务总价包含: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维护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安装服务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装说明组装安装、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安装,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安装服务验收,应以整体实际安装服务作为验收标准,规范和完整检验标准为依据。
3. 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安装要求,如需返工,由乙方负责再进行安装。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安装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5. 安装服务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安装服务变更
甲方根据安装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安装服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安装服务类技术;
2) 监督乙方安装进度。
2. 乙方
1) 自备安装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安装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确保安装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安装并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安装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 安全安装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安装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安装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安装服务费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 工人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30 % ;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安装总价的 30 % ;安装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7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35 % 。
3.余 5 %为安装质量保证金,质保安装期为 1 年,到期后付清。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安装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安装费用结算时从乙方费用中扣除。
2. 乙方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安装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安装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装服务费,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安装完成交验,结清安装费用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路号
1.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第三条 工程总价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rmb:万元)。
第四条 工程结算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4、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双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确定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值的97%;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工程期限
6.1、开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 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 材料设备
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采购;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3.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3.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3.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3.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8.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第九条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
9.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
10.1、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
10.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的其他责任
1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
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份。
11.4、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承担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11.5、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11.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1.9、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11.10、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
11.11、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消防报批报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1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并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3.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赔偿金及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暂扣):
(1)乙方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的,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三日以上的;
(2)乙方的施工如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3)乙方项目经理及人员无法胜任本工程工作的,或无法与甲方代表维持正常的合作关系,虽经更换仍无法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审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附件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
甲 方: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工程地点: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x设备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2、安装工程概况:
和家网-全球中文家居门户
(1)工程地点及面积:?
(2)工程造价:元;
(3)开工日期:年月日;
(4)竣工日期:年月日;
(5)付款方式:(1)、现金(2)、转帐支票
第二条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x设备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x设备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1)年?月?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年?月?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年?月?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x设备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3、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x设备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50_%)________元(大写:);
(2)乙方工程材料(非成品)进场,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47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3)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3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不含设备吊装费。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具体情况,为了增加供需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种的经济项目,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二、送货日期
自签订合同起 ,以定金到账为准,20天到货。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支付订单的30%作为预付款,汇到乙方指定账户,款到后合同生效,乙方开始安排生产事宜;货到现场再付总货款的30%,剩余35%货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清,质保金5%质保期一年。
四、合同相关事宜:
1、此门为免漆吸塑复合门;
2、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如需乙方安装;安装费另付(__________元/ 平方)。
3、甲方选定的色板颜色与实物颜色有轻微色差属于正常范围。
4、因木门属定制产品,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交纳木门定金。合同确认的门型、颜色不得更改。
5、乙方将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后,甲方需及时验收确认,验收标准按照行业规范标准。
6、乙方产品质量保证为以下几点:木门不变形、不开裂、不起泡。如有其它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7、以上木门价格包含运输。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述工程所需的门类产品,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 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的产品
第三条 合同总造价
人民币 圆整(大写),¥ 元(小写)。
包括: 。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JG/T177-20__自动门系列标准,并符合附件四的要求。
第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
5.1 自本合同签订并到乙方工厂考察结束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作为预付款。
5.2 乙方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
5.3 乙方安装设备完毕,经甲方指定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试运行90日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
5.4 甲方留人民币 整(¥)作为质保金。甲方应在质保期满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质保金。质保期从乙方安装完毕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5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合同款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第六条 甲方责任范围
6.1 甲方提供一个临时供乙方支配的用于存放设备及施工物品的仓库,仓库地点应设在便于安装、调试之处。
6.2 甲方应提供技术要求(见附件二)。
6.4 甲方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 乙方责任范围
7.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技术资料,至甲方工地测量门区尺寸。
7.2对门区地面及现场情况进行测绘,并负责将测绘情况与甲方通告(如与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方案不符,甲方应予以整改),确认现场安装条件及安装同意书。
7.3 负责产品设备的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工作。
7.4 负责对甲方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的培训和指导。
7.5 遵守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承担因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所致的各项责任。
7.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证明文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乙方所供产品的检测报告。乙方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甲方指定的质量监督部门检验,以上所有检测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 交货及安装工期
8.1 乙方应在20__年 前将设备运至甲方的指定地点。
8.2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为运到的货物提供必要的储存场地,乙方负责妥善保管。
8.3 乙方应在20__年 月 日前完成所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第九条 验收
9.1 乙方安装、调试门类产品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擅自启动设备,如甲方擅自启动设备,出现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2 乙方在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单》。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场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
9.3 自乙方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的保护、保管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保修期及维修
10.1 乙方保证设备全新。
10.2 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24个月。
10.3 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10.4 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10.5 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提供终身有偿维护、维修服务。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十日,按照当期应支付款项 /SPAN>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返工,由此而造成的逾期交工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1.3乙方逾期未完成本合同产品安装调试,按照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并限期乙方修理、返工,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根据本合同11.2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5甲方对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的产品限期乙方修理、返工,而乙方拖延超过三日或拒绝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整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11.6乙方未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书》所定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产品维护、保养、维修,此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后的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机关或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因为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12.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工期延误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
14.1 在双方签字确认技术方案后,如甲方对合同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功能等提出变更,须对本合同款作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本合同除正文外,还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产品配置清单
附件二:对产品配置清单的情况说明
以上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为保护商业机密,本合同所有相关资料在未经对方许可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和执行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甲 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izi.org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