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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中和解后,还需进行诉讼程序吗?

来源:基资财经网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被告同意给付赔偿金并与被害人和解,被害人可以撤事诉讼。但在有些情况下,和解不等于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同意给付赔偿金的,人民可以同意撤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请求人民确认的,人民应当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和解的,人民应当确认和解协议。”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中和解后,如果被害人撤回了民事诉讼,且和解协议已经经过人民确认,就不需要进行诉讼程序了。但如果和解协议存在争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问题,人民仍然需要进行审查,确保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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