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口本不可以替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如果在补办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件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件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