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警不带,只有特殊情况才能带。配民警需遵守严格规定,如妥善保管持证、登记报告、验、按规定保管支等。不得私自维修、出租、出借支等。如配民警个人保管支存在特定情形,应立即收回。
法律分析
出警通常不可带,只有特殊情况可以携带支。有配民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妥善保管持证;(二)领取、归还支时进行登记、报告;(三)领取、归还或交接支时进行验;(四)按照规定保管支;(五)不得私自维修支或更换支零部件;(六)严禁出租、出借支;(七)所属机关依法依规作出的其他规定。对於配民警个人保管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所属配部门应立即收回支:(一)审批有效期限届满或不需继续个人保管的;(二)脱产学习或借调在外的;(三)休病假、事假的;(四)所属机关依法依规决定不适宜由配民警个人继续保管支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第五条
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
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
配备公务用的具体办法,由门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批准后施行。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