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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来源:基资财经网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原则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根据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的管辖,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管辖。当存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起诉,或者选择最先立案的管辖。

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管辖。

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建筑劳务合同纠纷管辖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建筑劳务合同纠纷管辖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根据建筑劳务合同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如果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选择管辖。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根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管辖原则进行选择。此外,还可以考虑合同争议的性质、争议金额等因素,选择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丰富的。综上所述,建筑劳务合同纠纷管辖的选择标准是根据合同约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争议性质和金额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选择标准包括合同约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争议性质和金额等因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则按照约定选择;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根据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管辖原则选择。此外,还可以考虑纠纷性质和金额,并选择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丰富的。选择合适的有助于保障当事益,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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