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基资财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法的高管受到怎样的约束

公司法的高管受到怎样的约束

来源:基资财经网

《公司法》的高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应当尽到忠诚以及勤勉的义务。不得以职务之便侵占公司的财产,否则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izi.org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