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基资财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及评价

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及评价

来源:基资财经网

法律分析: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及采纳意见的情况。

评价

(1)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2)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izi.org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