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企业交的社保,不可以抵税。社保与税务分属两个主管部门,不能互相抵扣。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