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可以增加和减免,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对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支付抚养费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可以减免。
一、孩子的抚养费变更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通过与对方协商予以变更,也可以向人民起诉变更。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了还需要支付吗
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后原则上不需要再支付了。但如果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因孩子实际需要的抚养费增加的,已经支付的抚养费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可以要求对方再次支付抚养费。法定的增加情形为: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
三、离婚后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