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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基资财经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

1.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个人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单位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3.严格不负责,一年内对3起案件执行失职的;

4.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执行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一、失职罪既遂判多长时间

行为人犯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怎么判刑?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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