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祸理赔具体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案,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并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2、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等文件和材料,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察和损坏确定;
3、保险公司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索赔单据进行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签收,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并进行审核;
4、所有审批手续完成后,保险公司通知申请人领取理赔,到保单所属保险公司财务部领取相关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