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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理论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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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理论范文1

关键词:;经济学;发展

相较于传统的金融活动,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方式主要依赖于计算机技术与电子通讯技术。电子金融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眼球,而后迅速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开,直到2000年,电子金融几乎遍布了全球。在2012年,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才正式被学者提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内部结构造成极大的冲击,它不仅动摇了金融产业稳定的产业结构,而且互联网金融优胜劣汰的作用也使金融产业不断流入新鲜的血液。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电子金融即是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开始在全球范围来散播开来,如同所有的新兴行业一般,互联网金融在一开始时遭到了大多数人的质疑,但互联网金融在诸多的争议声中生存了下来,到如今,互联网金融已席卷全球。互联网金融在最初的时候针对传统金融未曾涉足的空白领域,以此来吸引客户的眼球,由于一开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是全新的领域,因此,互联网金融吸引了第一批客户,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站稳了脚步,在此之后,互联网金融以免费策略以及技术优势等商业手段大量地占取市场份额,逐渐取代了传统的金融行业。在此期间,一些盲目跟风的人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意图分一杯羹,但由于他们并不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而导致大量企业倒闭,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学理论对于投资者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掌握了最基础的经济学理论才可以将它运用在企业的日常运转中。

二、产业经济学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

(一)互联网金融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经济学被视为社会科学中相对较为成熟的一门学科,甚至被称为“社会科学的皇后”,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是经济学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大都是以自然科学的标准来做判断的“科学性”。作为经济学的一部分,产业经济学遵循着经济学的一些规律,产业经济学在互联网金融中的主要应用是规模经济以及范围经济这两大重要理论。“供方规模经济”与“需方规模经济”是规模经济学的主要组成。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对于经济学来说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律。所谓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是指在技术水平不变,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也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随着某一种可变生产要素的投入量的不断增加,最初增加一单位生产要素能使生产产量不断增加;但当该要素投入量超过的增加超过了一定的临界点之后,增加一单位该要素所带来的总产量是递减的。但当产业经济学中的供方规模经济运用到互联网金融中时,由于在互联网金融中技术、知识等要素已经取代资本、劳动力,因此,随着技术、知识等新要素的投入的不断增加,它的成本呈现递减的趋势而收益却呈递增的趋势。这是因为信息这些新要素几乎能够零成本地复杂,并且由于技术的不断创新,因此,供方规模经济得以突破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这使得互联网金融的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而需方规模经济则是在减少边际成本的同时,加大了效益示范的能力,让更多的顾客认为它值得购买,使价值呈爆炸性增长。以此,可以看出规模经济的运用使互联网金融的的边际成本不断递减而受益却递增。范围经济在互联网金融中就更为明显,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成本很低,因此,互联网金融涉及了人们日常生活的许多业务,以此吸引更多的客户,这将大大地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收益。

(二)互联网金融的长尾经济

。因此,长尾经济主要是用来解释互联网金融中一些传统经济学无法解释的现象。互联网金融因位于金融行业的长尾而出现了一系列“普惠金融”的产品与服务,并因此吸引了一批对手续简便度以及额度较为敏感的尾部顾客。例如,互联网微贷公司就凭借着可快速处理信息、效率高以及手续费低等优势吸引了大量贷款金额数较少的顾客。互联网金融的长尾经济理论是作为“二八定律”的补充出现的,所谓的“二八定律”,指的是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编排行事优先顺序的准则是建立在“重要的少数与琐碎的多数”的原理上的,这个原理是在十九世纪末有著名的意大利经济学家兼社会学家的维弗利度.帕累托提出,大致的意思是指在任何特定的群体中,重要的因子占据的比例十分少,而不重要的因子则占多数,因此,只要控制住重要的少数因子就可以控制全局,长尾经济理论借此得以解释需求曲线中的短头与长尾现象。相较于传统的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的成本优势在于将长尾的基础不断地延伸。由于互联网金融的信息等要素可以零成本地复制使用,因此,无限地复制可用信息来处理事务在很大地程度上将降低成本,而节约下的成本可以用来推广一些优惠的活动以招揽更多的顾客,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金融中介理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

互联网金融的理论范文2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法律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含义与特点

自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开始,互联网金融理财就开启了振兴之路,各种金融理财创新模式竞相发展,中国进入全民理财时代。理财,简单来说,就是对自己的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互联网金融理财其实就是金融理财与互联网的结合,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实现金融消费者的理财目的。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众多,涉足货币基金、保险、借贷等多种领域,截止2014年7月,互联网理财产品用户规模达到6383万,使用率为10.1%。

互联网金融理财有如此规模是因为其具有传统金融理财所不具备的特点,以余额宝等宝类产品为例。第一,手续简单、操作方便。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推出的,与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已有支付宝账户的用户只要将账户内资金转存至余额宝内,就意味着购买了增利宝货币基金进行投资,就可获得基金增值收益。第二,投资门槛低、实现零散化理财。余额宝转入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即其对接的货币基金的销售起点是1元,有别于以前传统基金1000元甚至更高的认购金额,大大降低了用户的投资门槛,调动其理财积极性,广泛吸收了社会零散资金。第三,当天结算、收益透明度高。。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相比传统金融理财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着许多风险,除了理财的市场盈亏风险之外,还有其本身特有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与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建立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其理财平台的管理运行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一旦网络技术出现问题,导致系统瘫痪,不仅影响产品信誉,严重地还会损及用户利益,发生纠纷。同样,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操作简单,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极可能出现用户资金丢失、被盗的情况,甚至会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损及用户权益。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指资产能以一个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以余额宝为例,其收益率越高,资金赎回的比率就越低,其流动性就越好。而余额宝初期产品讲求的是“T+0”即时赎回,即账户资金能随时消费和转出,而账户内资金实际已投资于货币基金,这就使支付宝公司要用自有资金或客户备付金先行垫付赎回资金,而2010年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因此,一旦出现用户扎堆赎回或巨额赎回资金的情况,余额宝的流动性就可能出现问题。虽然,支付宝公司针对余额宝用户又推出新的定期理财产品以吸引客户分流资金,但这种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

3.法律风险。还是以余额宝为例,在其推出之初,大肆宣传“保本保底”高收益,资金被盗全额补偿等等,但却没有对余额宝的运行做出详细说明,也没有任何的风险提示。虽然在后期余额宝撤回“保本保底”的宣传承诺,也做出风险提示,但提示字句过小颜色过浅,并不足以引起警示,再加上相关法律的缺失,一旦发生纠纷,影响及后果难以估计。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整个领域及其各个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监管问题,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也是如此。

(一)监管主体不一,监管权责不明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起就相继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规范等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的支付业务是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而余额宝是与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应是由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支付宝公司依据业务的不同,接受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但是,由于余额宝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自由消费、流转,如果没有对监管主体的监管权责依照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很可能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的情况。甚至由于对理财机构的资金流转等监管不严,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使其利用互联网理财的隐匿性和便利性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平台定位不明,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

支付宝公司在《余额宝服务协议》中作出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并非为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不对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支付宝网上传的线上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公司亦无义务参与与理财产品协议交易资金划转及支付环节之外的任何赔偿、纠纷处理等活动。”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仅将自身定位为支付平台,并不参与实际交易。但有人认为,支付宝公司在此交易中充当委托人的角色,即用户将资金置于支付宝账户中由支付宝公司进行管理,支付宝公司选定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合作,再由基金管理公司对用户资金进行投资。到底支付宝公司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应如何定位,其是否如其单方的服务协议说明的那样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余额宝推出一年多来,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过多起用户信息被盗、资金被盗刷事件,暴露出他们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技术安全不过关等一系列问题。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做出了相关规定,保证投资人能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此外,宝类产品大多仅在界面下方显示一行“货币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浅色小字作为提示,既没有更加详细的说明,也不足引起用户的重视。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对其监管应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之内,除此之外,针对具体问题还要作出特殊的监管规制。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规制

1.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构建体系化监管制度。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依据明确的监管法律确定监管的原则和规范,确定监管主体及其职责范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从国际上看,各国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类别实行不同的监管,例如,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功能性监管,实行较为严苛的监管方式,相反,欧盟国家对第三方支付实行机构监管,实行比较宽松的监管方式。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国情和市场发展需要,选择妥适的监管路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2.强化监管重点,鼓励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做到主次分明,将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以此为中心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强化市场准入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同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对促进金融业和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在审慎监管的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这其实也是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的特殊要求,要求我们建立的监管机制,既要灵活规定不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又要能将未来出现的创新发展纳入监管范围之中,使互联网金融能健康积极发展。

3.重视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各部门协作及国际交流。。由于网络的隐匿性,互联网金融很有可能成为投机者和犯罪分子进行不法活动的工具。因此,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必须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仅是监管部门之间,还包括与其他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同时,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地域性,还必须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做到统一监管、共同打击犯罪。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的具体规制

1.明确机构定位,注重审查工作。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在互联网理财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对此不应由机构自身声明或外界推测决定,而应由监管机构在考查相关交易信息、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做出认定,确定相关机构的权利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审查互联网理财机构的宣传信息和服务协议,如果发现有夸大宣传、规避风险提示或避重就轻推脱责任等情况,就要责令相关机构予以改正,作出相应处罚。

互联网金融的理论范文3

分析了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态和金融理论研究带来的影响,研究了互联网时代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从重构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结构、革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四个方面提出了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思路。

关键词:

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金融学;人才培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终端等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对传统金融业产生了挑战和冲击,出现了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时代金融领域日新月异的变化,对金融学专业的人才培育目标和培育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互联网技术给金融业态和金融理论研究带来了巨大影响

1、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态的影响

(1)支付模式的创新。传统的支付模式主要是线下银行间支付体系,互联网技术为支付业务创造了更便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是由非金融机构作为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的支付中介,提供网络支付结算、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业务,全面覆盖了线上和线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网络购物、充值缴费等功能。Analysys易观的2016年上半年金融类APP排行榜,移动支付类App排行前五名依次是:支付宝、翼支付、京东钱包、银联钱包和百度钱包,预计未来两年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支付规模将达33.51万亿元,第三方移动市场规模可达52.11万亿元。(2)融资模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主要有P2P网络借贷、电商小贷、众筹融资。2015年,通过互联网融资模式获得融资的企业已达370家,融资金额为944亿元左右①。同年,互联网金融被纳入中国的十三五规划,P2P网络借贷、电商小贷、众筹融资等各个互联网金融领域得到了国家层面相关支持,互联网融资步入快速发展阶段。(3)金融产品销售与理财模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拓宽了理财产品的销售和购买渠道,用户通过互联网平台能够及时评价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等特征,进行产品的申购、赎回,由此形成了互联网理财模式,例如余额宝、理财通、平安盈等。互联网理财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来管理理财产品,也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理财模式转型。据宜信公司与零壹财经研究院的《一站式互联网理财报告》,未来五年内,一站式互联网理财规模或将达10万亿元,产品与服务供给将更加多样化、智能化。(4)虚拟货币。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普及与发展,为实现支付的便捷、迅速,人们对虚拟货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虚拟货币相对于传统货币而言更加通用、便捷,主要分为电子币和电子货币。其中,电子币主要是指游戏币和专用货币,例如腾讯Q币;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等值,持有者从发行人处获取并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子设备之中,可用于支付结算、兑现、储蓄、信贷,例如比特币。

2、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理论的影响

传统金融理论是建立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在互联网和信息经济时代,许多传统的金融理论受到挑战,正在孕育着新的金融理论。(1)突破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主要是利用交易费用理论及信息经济学来研究金融中介为降低交易费用、减少信息不对称所进行的金融创新活动。由于市场存在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金融中介才会存在。然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的金融交易可以在网络平台实现,这种交易模式,首先能够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其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从而降低交易费用;最后,实现网络平台的规模经济效应,促进价格发现机制的形成。传统金融中介的部分职能正在被互联网金融所取代,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的基石已被挑战。(2)打破传统货币理论。传统的货币理论指出货币的供给由国家控制,国家发行货币的基础是国家信用。而互联网货币产生的目的是为支付结算提供方便。然而,虚拟货币的产生与应用势必会打破传统的货币形态,与现实中的货币不同,互联网货币是在社交网络的共同信用价值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虚拟货币形态,它的整个发行和运作流程均在网络之中。虚拟货币种类繁多,运作模式有别于传统货币,需要创新新的货币理论和货币。

3、创新金融监管理论

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巴塞尔协议》提出的资本监管要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货币形式、产品形态、金融交易模式、金融风险的生成与传导等,都与原来有很大不同,因此,改革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迫在眉睫。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为金融监管部门提供更为科学的监管手段和决策依据。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论研究应该着眼于将信息化技术合理运用于监管之中,同时要跟随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步伐,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4、催生互联网金融相关理论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新的理论层出不穷。KMRW声誉模型被广泛运用于研究互联网交易主体的声誉特征;互联网经济学理论主要研究互联网经济的边际特征;梅特卡夫定律主要研究网络技术发展规律以及网络外部性的乘数效应;长尾理论主要研究信息传播的边际成本以及网络属性;平台经济理论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平台经营特征和经济效应;大数据主要注重数据的采集与分析,云计算主要进行数据的计算处理,将大数据与云计算加以结合,互联网金融能够提供更有价值的金融服务。

二、互联网时代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

据前程无忧的《2015年第一季度雇主招聘意愿调查报告》可知,2015年互联网、计算机软件、电子商务及金融相关领域人才需求增幅超过88%,职位需求占全国职位总数的16%,市场对网络运营管理、互联网产品经理、软件工程师等职位需求数量快速增加。可见,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需把握当下行业形势与人才需求机遇,合理应对互联网时代对金融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

1、掌握金融基础理论,把握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现代金融人才培养要求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为此,学生要牢固掌握金融学基础理论,能够解读宏观经济及金融相关,能将微观层面知识应用于实践,能对金融市场、金融企业管理等进行理论分析;其次,学生要熟悉互联网金融的业态特点及发展现状与趋势,学习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的原理和实现方式,熟知互联网金融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及风险管理方法;最后,学生要学习法律、计算机技术、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

2、具备互联网工具运用与数据处理能力

根据怡安翰威特和领英中国智库联合的《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人才》,互联网金融急需高科技行业人才,吸引力指数排名第一。因此,金融学专业要加强交叉复合型人才培育,要求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数据库技术,掌握一定的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支持知识,具备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能力;学习并掌握相关数据处理软件,例如MATLAB、SPSS、STATA、EVIEWS等经济计量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数据处理软件;掌握HTML5、JAVA、SQL、C、C++等编程语言,顺应程序化交易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3、加强持续学习能力的培育,培养互联网思维和金融创新思维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产品融合创新的产物,同时也是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涉及金融、数学、法学、计算机、社会学等多门学科。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因此,互联网金融时代要求金融学专业人才需具备持续学习的能力、互联网及创新思维,具备自主学习的精神,形成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创新意识,形成创新思维,具备在互联网金融环境和业态中思考、工作的能力。

4、强化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互联网金融主要借助互联网技术来传播个人、机构以及产品等信息,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披露,节省了交易费用。交易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有效、完整,比较难以监管;;传统的金融风险有了新的表现,技术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愈显突出。这就要求金融学专业的人才要加强新的风险管理技术的学习,具备开发新的风险管理技术的能力。

三、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思路

1、重构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当前金融业态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征和趋势,形成新的培养目标,遵循专业基础扎实、学科知识宽广、应用能力强的培养原则,培养数据技术型、IT综合型、应用型等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

2、优化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创新的产物,因而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要在传统模式上进行优化改革。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要使学生形成全面的、最新的、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如下知识模块:一是金融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基本金融理论、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公司财务、互联网金融等基础知识;二是金融产品知识,包括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等传统的金融工具知识,以及结构化产品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等新型金融工具知识;三是基础数学与数理统计知识,包括概率论、数理统计、数学分析、随机过程、多元统计分析等数学与统计知识,熟悉这些知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四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包括金融计量与统计相关的软件操作与编程知识,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数据挖掘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信息技术知识。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要使学生形成综合性、多层次的能力结构,培养学生理论知识应用与创新的能力。金融学人才要具备的能力结构:基础业务操作和管理能力,能够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基础业务工作;计算机操作能力及互联网营销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新技术、新平台管理公司业务系统,运用新媒体进行金融产品销售、宣传;金融分析能力,能够撰写行业研究报告,对新的业态、新的等有独特的见解,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处理经济金融信息;互联网思维及金融创新能力,能够熟悉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流程和潜在的风险,设计互联网金融产品,利用新技术进行金融创新。

3、革新金融学专业教学内容

从当前金融学专业人才市场需求来看,金融学专业教学应趋于微观化、互联网化、产品化、数量化。;在专业课程中加入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反映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增加案例分析、金融资讯、研报分析等热点内容,让学生了解新的财经资讯,学会解读行业变化和信息;加强实验与实践教学,培育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注重定量分析与数据处理能力的培育。

4、全方位创新金融教学模式

教师应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和技术,学习新的教学手段和技术,加快金融学专业教学模式创新。;邀请知名学者、业界人士到课堂中与师生进行交流,实现跨校联合、校企联合等培养模式。。加强作业布置和考核方式改革。。将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利用大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习进度,实行全面考核机制。

参考文献

[1]郭福春、潘锡泉:融合与重构:大资管时代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基于互联网思维的视角[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6(5)156-160+165.

[2]张铁铸:经济新常态、创新能力与金融专业人才通识教育[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5(4)21-27.

互联网金融的理论范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信息不对称 交易成本 金融双向脱媒

一、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日益呈现出一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倒逼现象。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运营模式,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的金融业,以其巨大的优势和魅力,正逐步改变着人们的消费和投资理念。例如,2013年6月13日由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额宝”开始席卷中国金融市场,它以高度的碎片化、完全的流动性和较高收益性等特点,充分迎合了大众口味,迅速受到追捧。笔者结合其他学者观点,就互联网金融本身做出定义:互联网金融是存在于虚拟空间的、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支付和结算等相关金融业务的一个集合。

二、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建立在开放平台经济之上

所谓的开放平台,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向所有人敞开的场所,各种资源在此进行集聚,从而具备规模经济特征。而互联网本身就具备了平等开放、资源共享的特征,所以依托互联网技术的互联网金融也就是一个向公众敞开的金融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具有独特的需求方规模经济模型

根据Chris Anderson提出的长尾理论,当市场中一小部分人通过一种渠道进行小额交易,一旦大家的个性化需求被满足且被广而告之,这种局部性的交易最终会汇集成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而与主流市场形成对峙局面。这种独特的需求方规模经济模型,被认为完美展示了帕累托分布的需求曲线尾部。Rajesh Jain有一句话形象地解释了该理论――“一个小数乘以一个非常大的数字等于一个大数!”建立在该理论上的互联网金融,在发挥自身开放平台优势的基础上,确实吸引了许多的投资者。但是,该理论忽视了互联网金融日益剧烈的竞争所带来的集聚效应的减弱现象。另外,伴随着客户群体的增加,在保证原有服务水平的基础上,互联网金融的运营要想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和保持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益的相等,存在技术上和管理上的难题(见下图)。

三、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结合后的经济特性

现有的一些学者研究成果认为,互联网金融单方面就能产生某些经济学特性,诸如在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和交易成本方面。但是,绝大多数学者的角度仅仅是从互联网的优势一面出发,而较少分析互联网的局限性给市场所带来的负的外部效应;另外,并未将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进行“联姻”考虑,存在片面化倾向。在一般均衡定理的经典表述中,金融中介是不存在的。Mishkin(1995)指出,金融中介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第二,金融中介有专业的信息处理能力,能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但是,互联网金融是否真正起到了这两大中介作用呢?本文进行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如何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对称性

在一个不完全竞争的金融市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经常会出现信息优势方的“效益极大化行为”和信息劣势方的“逆向选择行为”,其直接后果是扭曲了金融市场机制的作用,出现市场失灵现象。而互联息的去中心化传播,受众充分的参与性和网络资源的共享性,似乎互联网金融已经达到了完美市场所要求的信息充分对称了。但是,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能否削减的关键不在于信息的海量化,而是在于在低成本乃至近似零成本下信息搜寻与匹配的效率是否达到最优。互联网不仅产生、储存、传递和共享信息,而且在这些过程中也生产干扰甚至错误信息,降低互联息的真实度和可靠度,从而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其次,基于互联网在不同阶层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的信息开放和共享的平等性也难以实现。社会资源总是向社会上层、大企业倾斜,个人和中小企业存在被挤压风险。因此,从某种程度,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优势也就转变为了一种挑战――真实数据信息的挖掘问题。反观商业银行体系本身,就存在了一个几乎覆盖了所有客户群体的巨大数据库,数据本身有着极强的相关性和可信度,不过相对于互联网数据的海量化和多样性,就显得相对狭隘和封闭。所以,一旦商业银行在原始的数据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数据进行高效筛选,便可以在尽量保持真实性的情况下数倍地扩充商业银行的储备信息量。从这个程度上说,互联网金融仅仅充当了为传统商业银行提供一个数据搜集的技术平台而已。当然,这里涉及到如何定义最低可靠性和两者数据的结合问题。根据《简明数学词典》中对于可靠性理论的阐述,我们可以假定,一个系统(数据),在规定的条件下(如一定的置信度水平a)与预定的时间内,维持所规定的功能之可能性(概率),称为系统(数据)的可靠性。互联网金融数据的本质还是服务于人与人之间的信用关系。。

(二)在稳定公众信心的基础上减少交易成本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但采用互联网技术无疑造成了金融风险的放大效应。第一,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流动的是代表货币资金的数字化信息,该信息代表的货币量远远超过了实际的货币拥有量。由于支付清算的范围更广,速度更快,风险在瞬间集聚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强。第二,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金融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域的,交易对象和过程变得难以确定,央行难以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以第三方支付为例,如支付宝、财付通和快钱等,相比较SSL、SET等支付协议,则大大简化了支付手续,便利了人们的消费,降低了交易成本。但是,多数使用第三方支付用户存在资金安全方面的疑虑和担忧。据支付宝安全维护员工透漏,2013年度第一、第二季度,支付宝快捷交易发生盗损的交易总笔数为700余笔,总金额为78万元人民币。所以第三方支付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了互联网金融支付业务的开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将第三方作为支付信息的前台,通过与其达成协议,要求使用第三方支付的客户开户并绑定银行卡号,将其潜在客户群体转化为银行客户。在新的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台仅仅作为一个牵线的角色,商业银行通过第三方平台信息,从客户账户中扣款直接划转给资金收入方。这样,银行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支付渠道,且用自身信誉作担保,在充分降低人们的风险预期下,促使第三方平台成为聚集支付信息的幕后角色,而自身的中心枢纽地位得以更加巩固。而公众对于资金安全的担忧则会大大减少,互联网金融支付业务量必将也会得到一个较大的提升。

四、金融双向脱媒表象后的挑战与机遇

互联网金融发展,从理论上说,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一个明显的巨大压力便是金融双向脱媒。所谓的金融双向脱媒,就是指银行同时面临负债和资产两方面的非中介化。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量涌现,一部分社会闲散和留存资金开始流向网络微理财。与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储蓄、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及信托等传统理财和投资产品相比,互联网微理财具有资金准入门槛低、收益高、风险程度小等特点。而贷款需求的满足,也可以通过求助互联网金融,例如P2P、众筹模式,来解决短期资金的需求问题。

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并未受到太大冲击。以201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例,存贷款总额均分别保持着7%和1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3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客户存款总额146 2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2%;各项贷款余额99 22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7%。中国建设银行客户存款总额122 230.37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76%;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 900.5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35%。中国农业银行吸收存款111 708.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92%;发放贷款和垫款共计69 107.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94%。中国银行客户存款100 977.8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07%,客户贷款总额76 077.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82%。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首先便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导致。一是未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共享的信用体系,市场违约现象严重。二是市场交易主体缺乏,尚未建立健全高效的流通转让机制。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四大特点是开放、互惠、平等、快捷,本质上更适合金融零售,至于涉及到对公和对私一定数额的贷款需求和专业化、针对性强的特色定制服务,它的不足就暴露了。这也是网络客户群体目前较多的限于小微企业、个体以及较低阶层的原因。

但是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全和完善,金融双向脱媒趋势的影响必然会凸显出来。而造成金融脱媒的根本原因,其实质是现有的金融服务无法满足经济主体的多样化、便捷化需求,互联网金融便是商业银行难以满足这种需求所带来的一种金融溢出。因此,商业银行应该抓住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原有的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加大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服务方式的多元化体系建设,重新夺回已经流失的客户群和业务份额。例如,在产品和业务创新上,银行可以借鉴现有的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整合自身的资源,发挥已有的渠道效应,增加互联网金融平台,真正做到为客户提供全能化的3A(Anytime、Anywhere、Anyhow)式金融服务。下表为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拓的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创新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平台情况。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目前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时,商业银行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应该努力做到虚拟网络和实体网络、线上与线下、快捷便利与安全稳健三结合,充分借鉴现有的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加大自身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搭建,积极应对和抓住金融双向脱媒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只有这样,商业银行才能掌握自身发展的主动权,不致于处于被动地位。Z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2.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 现代金融,2013,(4).

3.刘英,罗明雄.互联网金融模式及风险监管思考[J].中国市场,2013,(43).

4.潘意志.阿里小贷模式的内涵、优势及存在问题探析[J].金融发展研究,2012,(3).

互联网金融的理论范文5

1.网络贷款。

我国的网络贷款主要包括电商小贷、P2P贷款以及众筹融资。电商小贷是指电子商务平台以平台客户的交易数据作为放贷依据,为客户提供的融资服务。目前主要的电商小贷包括阿里小贷,京东小贷,苏宁小贷等。P2P贷款是指资金需求方通过在专门的互联网借贷平台上借贷需求,需求双方通过平台自行匹配达成借贷交易的一种网络贷款形式。目前主要的P2P网贷平台包括拍拍贷,陆金所,人人贷等。。

2.互联网支付。

互联网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机构,为资金交易双方提供在线的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支付结算业务。其特点是互联网支付只是起到资金中转的作用,平台并不拥有资金所有权,它主要解决不同开户行银行账户的网上对接问题。主要的互联网支付平台包括财付通,支付宝等。

3.金融网销。

是指金融、保险或者理财产品的网上销售平台。金融网销是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的创新,通过互联网技术有效整合了碎片化的交易、支付和理财等金融需求,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多样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典型的金融网销平台或产品包括余额宝、天天基金、网上车险等。

4.互联网货币。

又称网络虚拟货币或电子货币,是指可以在网络上传输的可以脱离银行实体而进行的数字化交易媒介物。主要用于网络虚拟商品的购买,如Q币。目前的一些新式互联网货币也可以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在部分地区甚至直接可以用于日常生活,如比特币。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金融理论及实践带来的冲击

(一)传统《金融学》课程的内容框架

《金融学》课程是金融学相关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教学目的是让学生了解金融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基础知识以及基础理论。国内外目前有很多《金融学》课程的教材,但包括的内容体系大致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1.货币与信用。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金融业产生与发展的基础:货币与信用。关于货币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的本质及货币职能,货币形式的演变,货币在经济中的作用等问题。关于信用的内容主要包括信用的形式以及在经济中的作用等。

2.金融工具。

主要介绍货币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各种金融工具及其特点,也涵盖了金融工具的定价,如股票,债券的定价。还有金融市场上各种价格的决定,如利率的决定,汇率的决定等。

3.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

主要介绍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两大资金融通渠道。金融市场主要涉及到金融市场的分类、功能等,具体来说又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中介所涵盖的内容包括商业银行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等。

4.金融理论。

(二)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理论与实践带来的冲击

1.金融理论方面。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对货币理论及宏观理论带来了冲击。首先,比特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的发展会影响银行的货币供给机制,因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由网络服务商、网络组织等微观经济个体所发行。其发行权具有明显的非权威性和分散性,发行量要么如比特币一般由系统设定算法自动调节,要么如Q币一样完全根据网络服务商经营状况与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原则来决定。无法充分考虑货币的执行对现实金融体系的影响,也无法考虑宏观经济环境下的各种复杂因素。其次,互联网金融使诸多新型金融机构突破原来不能吸收揽存的,如部分P2P平台通过构建资金池具备了的能力。如果长此以往,互联网金融机构将产生存款派生能力,使货币供应源主体发生改变,会影响银行货币的能力与效果。

2.金融工具方面。

互联网金融中的金融工具具有“单笔金额小微化,交易笔数海量化,边际成本超低化”的特征。互联网的开放、共享等特征使得小额闲散资金可以大量聚集,有利于整合碎片化的需求并形成规模优势,再加上互联网金融借助于于网络化的操作方式,操作流程标准化、能同时向多个客户处理业务,业务处理速度快,边际成本低。例如最早的余额宝业务,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短时期内就吸引了大量的闲散资金,为用户提供了几乎没有任何成本的余额增值服务。理财产品的起购点由传统理财产品的动辄一千,甚至数万变成了1元甚至1分钱起购;阿里小贷的人均贷款额度不足3万。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各种金融工具创新使得金融的贵族属性大大降低。

3.金融中介方面。

互联网技术手段与金融服务的结合,使得金融中介的作用不断弱化,金融脱媒日益成为普遍现象。如P2P平台资金需求双方利用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了资金的匹配、定价和交易,降低了信息的沟通成本,提高了资金融通便利。这种“自金融”模式使得资金可以不通过中介直接游走于各个主体,无需实体分支机构撮合成交。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机构可以是一种金融信息的中介,而非局限于资金的中介。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金融学》课程改革

(一)课程内容上纳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我国金融业现实存在的金融抑制和金融需求的不匹配性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现实基础,互联网金融的长足发展必定要立足于这一基础。金融抑制主要体现在针对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针对这部分群体的需求,提供与传统金融形成差异化和互补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渠道。就金融产品而言,为避开与传统大型金融机构的直接竞争,互联网金融走产品驱动型发展道路,根据特定对象的需求特征,设计有针对性的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便捷化、小额、成本合理的金融服务。就金融渠道的方面。互联网金融的特征之一是电子渠道对物理渠道的替代,同时建立电子化的沟通机制,以提高客户粘性。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相关领域的金融创新仍将不断加速,在《金融学》的课程中,需要纳入这些金融创新的前沿知识。

(二)教学方式上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低门槛性加强体验式教学

在教学方法上,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传统金融体系下,参与金融交易的门槛高,因为参与资金、参与成本的,无法让学生实际体验。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特点就是准入门槛低,例如理财产品的起购点由传统理财产品的动辄一千,甚至数万变成了1元甚至1分钱起购;这样可以让学生参与其中,进行体验式的学习,从中了解互联网金融的产品,特征及风险等。

(三)课程设计上注重互联网金融本身的多学科融合性

互联网金融的理论范文6

2012年被人们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这是因为以第三方支付、网络微型借贷以及在线金融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新型互联网金融改革应运而生,并且明确了第三方支付、网络微型借贷以及在线金融服务等,自此之后均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小微金融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对填补我国金融市场需求缺口有着重要作用,为了确保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小微金融可以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发挥出应有作用,所以有必要结合互联网金融模式未来发展趋势,对小微金融未来发展方向、互联网金融渗透策略进行探讨,有助于推动我国小微金融业在发展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1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基本理论

(1)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传统金融业和新型互联网行业,两大参与主体利用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来满足客户需求,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作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发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产品,自2013年上线以来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很大影响,并且国内很多互联网公司开始利用自身平台优势,积极开发与“余额宝”相似的互联网金融产品。[1]

相关调查显示,当前国内互联网中已经衍生出20余种“类余额宝”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国家主管部门为了推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规范化、合法化发展,开始对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体系、资金监控体系、风险评价?w系以及信贷审核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从总体上来说,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开始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2]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参与主体,根据“二八定律”来说其主要争取的是20%客户资源,这样便会导致金融市场中80%的长尾客户需求难以满足,而互联网金融模式则是以服务于80%的长尾“小微”客户为主,这与我国小微金融业的金融服务上有很大重合,为此,对于小微金融业来说能否趁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东风稳步发展,则关系到我国小微金融业在国内金融市场的总体发展态势。[3]

(2)传统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理论一直被看作小微金融业开展业务的基础,这一理论的内容是:市场经济下各市场主体对市场信息的掌握有差异,而信息掌握好的主体相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具有信息优势。[4]对于占有信息优势的群体来说可以通过向信息不足群体传递信息来获取利益回报,对于传统商业银行来说在为客户提供贷款前,会消耗较大的人力、物力来对客户信息进行验证,并且在监督和催收客户过程中也会消耗很多成本,再加上银行贷款存在的规模效益,所以商业银行不从事的小额贷款业务给小微金融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互联网金融模式在发展中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的优势,例如,大数据技术和云储存技术等,利用多种渠道来满足金融市场中小微客户对小额贷款的需求。

(3)信贷配给理论是由斯蒂格利茨和韦斯最先提出的,该理论的内容是:面对固定利率下的超额资金需求,银行在无法提高利率的情况下则可以采取一些非利率性贷款条件,例如,担保等,而这一类条件的提出会导致部分客户退出银行借款市场,在降低贷款市场需求的同时可以维持市场平衡状态。[5]我国金融市场由于信贷配给的客观存在,所以较大一部分小微客户开始向民间借贷市场寻求资金,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在信贷配给理论下具有更大生存空间,并且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可以应对信贷配给,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于进一步缩小我国民间资金需求有着重要作用,对于小微金融业来说可以通过参与互联网金融来寻求发展机遇,同时也对推动我国民间借贷的合法化、规范化发展奠定基础。

2互联网金融三大模式对小微金融发展的适用性分析

。[6]第三方支付模式要求付款人和收款人都要在平台中各自申请账户,然后付款人向账户充入资金,当收款人向付款人发出收款指令后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转移资金,完成交易后平台会自动将资金划归到收款人账户,收款人在收款后可以根据自己需求来将资金体现到各合作银行账户。

就第三方支付模式来说其具有更大的信用优势、成本优势以及客户信息优势,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比商业银行更大的中小客户资源优势,这对于中小金融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小微金融业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可以发挥自己的资金优势,再加上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开展中间业务上具有价格低、操作快捷等优势,所以小微金融要充分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势,利用多样化的小微金融产品来满足小微客户需求。[7]第三方支付可以帮助小微金融业向信贷消费领域进行渗透,这是因为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逐步由线下购物向线上购物进行过渡,并且很多客户在线上消费过程中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所以小微金融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不仅可以满足更多小微客户对小微资金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在线上消费领域刺激消费。

(2)网络融资是互联息透明化趋势下的创新融资方式,即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向陌生人进行融资,资金供需双方在互联网融资模式下不再需要金融中介机构,只是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换便可以完成融资,例如,互联网中的P2P融资平台便是以网络融资为主要运作模式。。

对于小微金融业来说,可以投资来建设P2P金融平台,也可以借助现有P2P金融平台来进行网络融资,对于一些小微企业来说在发展中很难获取银行贷款,所以小微金融业便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来通过网络融资获利。然而,小微金融在应用网络融资模式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放贷后的风险问题,这是因为网络融资作为一种无抵押、无担保的完全信用贷款模式,所以这种高利益回报融资模式背后也有更高的风险,对于小微金融业来说在网络融资模式下要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可以通过对P2P金融平台线下服务体系的合作,来尽量降低小微金融在网络融资中风险过高的问题。

(3)在线融资、基金销售以及综合理财等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出现,代表着金融、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三者融合后创新金融产品的诞生,其中在线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通过网络平台作为连接客户和金融机构的纽带桥梁,来达到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的目的,并且在金融销售平台中可以更好地去了解客户的投资偏好。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作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支付宝开发的一项增值理财服务,余额宝不仅可以满足用户即时购物消费的需求,同时也可以作为一款消费型的货币基金,满足了用户对即时消费和资金增值的双重需求。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在线金融服务具有安全性高、收益高、无进入门槛等特点,商业银行将一般理财产品的金融设置为5万元左右,这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起售门槛依旧过高,而在线金融服务这种零门槛设置方式可以满足用户小额资金申购需求,对于小微金融业来说在无法与在线金融服务平台达成合作的情况下,其对于小微金融业的利润回报还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小微金融业要明确在线金融服务的年收益率更高,相比银行活期存款来说其利率高出10倍左右,所以小微金融业可以将一部分准备金放到在线金融服务平台中,可以获取比银行活期存款更高的收益,同时也可以满足这一部分资金高度流动性的特点需求。

3互联网模式下小微金融的发展创新模式

(1)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资金原有的时空分布,对提高金融市场中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的结合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为此,传统小微金融业必须要明确只有与互联网金融融合发展,才能在确保自己在实现生存、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从我国金融市场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小微金融业在参与互联网金融中的自身优势较小,所以建议多个小微金融企业联合成为一个整体,提高自身与互?网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的资本和实力,这样才能从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分成,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来获取长久发展的动力。

(2)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主要以理财模式、支付模式以及融资模式为主,而这些模式中也涌现出了很多代表,例如,阿里小贷、融360以及余额宝等,而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成功主要取决于商业模式创新,为此,对于小微金融业来说不仅要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各项优势,同时也要通过制定差异化的商业模式来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小微金融业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长尾”性质,要结合自身传统金融业务类型来选择合适的网络金融平台,并要通过与合作平台制定相应的优惠,来提高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的便捷性、安全性,同时也对降低自身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风险有着重要作用。

。。

(4)为了推动我国小微金融业更好地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我国要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诚信体系,以便于为小微金融业的互联网模式打造良好的生态系统。首先,主管部门要建立一个统一、共享的小微金融业诚信体系,并要不断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诚信体系标准,确保整个行业的运作可以有章可循。其次,监管部门在对小微金融业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监管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出行业自治机构的作用,例如,通过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诚信联盟的形式来强化行业自律,这样才能通过打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来推动小微金融业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

(5)小微金融业在参与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势必会面临更多的风险类型,并且很多风险对于小微金融企业的生存有着严重威胁,所以必须要通过优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在最大限度上避免互联网金融中系统性风险和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首先,互联网金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市场的纪律性,即要求每一个参与主体都要具备遵纪守法的意识;其次,要充分发挥出互联网金融自身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市场将互联网金融中违规违法的市场主体淘汰出局,这样可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最后,要采用市场行为来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充分发挥出市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这对进一步优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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