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 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8、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9、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日内或完成工作任务支付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濮阳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濮阳市商业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聘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上述项目的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担任甲方上述项目的法律顾问。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对项目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参加项目的实质性谈判;
(3)协助甲方草拟项目的有关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4)审查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项目结束时止。一方要求变更或者终止须另行协商一致。
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筹资款项到位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余款_____付清。项目因故终止,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酬情协商减退。
5.乙方为甲方上述项目所需之交通、食宿及旅差费津贴等均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得另行协商,同时适用国家有关保密条款规定。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8.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聘请食品法律顾问协议书参考范本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经营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具体事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在其工作、业务活动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由承办律师提供口
头或者书面的简要法律分析意见。对甲方的咨询,乙方一般应在当日给予答复。
2、 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在业务运作及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
由承办律师进行深入研究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为甲方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预测法律风险。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包括法律意见书、备忘录、专项法律咨询报告、法律分析报告等。
3、 代为草拟、审查、修改、或制定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应甲方的要求并结合其提出的具体业务情
况,代为聘请方草拟、审查、修改或制定各类业务合同以及内部职工劳动合同的文本、单位重要决定与指示、单位内部章程及规章制度等文件;代表甲方就专门事项起草并对外发表律师声明。
4、 举办法律讲座。应甲方要求,根据有关法律、参照有关案例并结合甲方特点,定期或不定期为
甲方单位举办每年不超过三次法律讲座,对甲方的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的法律意识,以期在具体业务活动中自觉运用法律,达到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目的。
5、 代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代理甲方进行追收欠款、向有关业务对方进
行各种索赔;(2)以律师名义代表聘请方向其相应的对方就有关事宜出具法律公函,要求对方履行法律义务;主持或参与甲方与相应对方的纠纷所进行复议、听证,调解等活动;(3)参与甲方的业务或项目谈判;(4)为甲方内部改制、资产重组等提供法律帮助,如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方案、建议等。
6、代理诉讼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的法律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接受甲方委托和授权,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诉讼程序。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 乙方律师应依据法律尽最大努力充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宜,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情况;
4、 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师生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
见;
5、 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案件或者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
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 乙方律师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获知的甲方秘密和个人隐私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
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
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和资料;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
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律师;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
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合同期内为人民币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对于甲方委托的涉及上述第二条所列的顾问律师工作范围中的第(1)、(2)、(3)(4)(5)项法律事务,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本条所提及顾问费用之外不再为所办理的事务另行收费。对于上述第二条(6)项所涉法律事务因需律师事务所向有关单位出具律师函,乙方需要与甲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按本所收费标准七折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见附表《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指导收费标准》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区以外的食宿费及旅差费;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
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 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之一的。
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
服务的;
(3) 甲方逾期30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长春仲裁委员会按照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条 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双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乙方为甲方办理各类案件时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提供客观证据及相关材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相关代理活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时,甲方有决定权,但乙方对甲方单方决定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共三页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承办律师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指派律师: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月*日
学校法律顾问合同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顾问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学校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好国家基础教育改革所涵盖的诸项工作,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全面维护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法律顾问;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预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兹合同双方共同诺守。
第二章 顾问人员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请托顾问业务范围和指名要求委派顾问一名依合同协定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所委派人员达到国家资质条件要求(委派函附后)。
第三章 法律顾问常规业务和特殊业务
第三条 法律顾问常规业务包括
(一)乙方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二)乙方为甲方草拟、审查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举行的法制报告会、家长会、重大事项专题会作法制报告、提供法律意见,力求准备充分、举例典型、阐释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结合顾问业务中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做好教育、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教必备的相关、法律的宣传,力争实效有声有形;
(五)乙方负责甲方学生的保险纠纷、学生间人身伤害赔偿或教师间矛盾、学校与社会其他方面纠纷的非诉讼阶段的协调处理;
(六)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建立具体顾问业务档案。
第四条 法律顾问特殊业务(法律顾问特殊业务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调解、仲裁、诉讼及相关联必备事宜)具体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业务中担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体授权履行代理人职责,全面维护甲方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乙方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调查事实、分析论证提供妥善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建议;
(三)乙方及时出席党政部门为解决甲方所涉特殊重大问题所召开的专题会议,切实履行顾问职责;
(四)乙方在为甲方办理顾问业务中,应严格遵守执行纪律,遵守甲方纪律管理,维护甲方在处理特殊重大问题中的大局稳定和社会良好效应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关约定
第五条 甲方、乙方在顾问业务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乙方在办理顾问业务中,应严格执业纪律,恪守甲方纪律规定,做到顾问及时,执业谨慎,立足实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顾问业务中应遵守司法程序和时效期限规定,做到议事及时,决策果断,依法处理顾问协办的业务。
第七条 甲方、乙方对顾问业务的运作,应做到联系紧密,沟通及时,共同商榷,集思广益,但必须给相对方在法定时限内或合理时间内予以必要的准备时间,以兹高效完成顾问业务具体事宜预期效果。
第五章 顾问费用
第 甲方、乙方商定,顾问费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顾问费年_______(大写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约定顾问期限内办理顾问常规业务不增加费用。
(二)乙方为甲方办理特殊重大的诉讼、调解、仲裁及相关必备事宜,双方依相关收费规定协商另行收费,由此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大额业务通讯费、鉴定费或担保金由甲方据实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乙方必须如实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权利、义务,依合同法总则之规定行为,由于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物质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双方欲再续合同的,应另行订立合同书。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双方各送主管部门备案_____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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