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车位租赁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车位租赁合同模板
甲方:东田丽园物业管理处(出租人)
乙方:丽____居____座______室业主(住户)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东田丽园________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广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____物业管理处乙方: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最新车位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租赁地下停车位事宜,本着相互平等、信任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车位:
租赁车位为成都市锦江区静秀路55号万科金润华府号车库地下车位,车位号:
第二条:租期
租赁期自20__年7月4日起,至20__年7月4日止。
第三条:租金
1租金合计3800元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含物业公司所收取的车位管理费。
2租金应在协议签订当日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租期内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或协助乙方获得保证车位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地锁钥匙等。
2甲方不得将车位租与他人。
3甲方不得将车位转让或出售给他人。
4租期满后甲方若不再继续出租该车位,应至少提前两周告知乙方。
第五条:租期内乙方义务
1乙方只能将上述车位用于停泊小型汽车,不得对车位进行任何破坏或改造。
2由于乙方原因在地下车库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财产在地下车库内发生损失,除非该损失由甲方直接造成,否则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在索取赔偿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租期满后乙方向甲方归还保证车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地锁钥匙等,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期满后甲方若继续出租该车位,在同等租金价格的前提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应至少提前两周告知甲方是否续租。
第六条:罚则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须退还乙方缴纳的全部租金,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缴纳全部租金,并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租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若遇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对方,得到双方同意后方能更改或解除本协议,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视为违约。
2租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补偿,租金由甲方按实际租赁时间折算,扣除该金额后返还余额给乙方。
3租内,任意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均有义务告知对方。
第: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