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政局不承认户籍证明,可以找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民政局承认。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衍生问题:户籍证明是户口本吗一般来说,法定的户籍证明指的就是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如果说是集体户,或者是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的遗失问题,相关的派出所都是可以出具“户籍证明”的。目前,也有的场合是需要户籍证明的,相关的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一般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当然,有的派出所也会收取相关的工本费(一般是一张纸)。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政局承认。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借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籍证明是公安机关打印的,民政局承认的。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居民户口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处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政局不承认户籍证明,可以找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民政局承认。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衍生问题:户籍证明是户口本吗一般来说,法定的户籍证明指的就是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如果说是集体户,或者是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的遗失问题,相关的派出所都是可以出具“户籍证明”的。目前,也有的场合是需要户籍证明的,相关的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一般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当然,有的派出所也会收取相关的工本费(一般是一张纸)。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用,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目前,很多地方的公安局已经不开户籍证明了,可以直接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来代替,但是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法律依据:《户籍法》第9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或定居的居民,在出生后或定居时应由申报义务人,及时向出生地或定居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初始登记,取得户籍。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户籍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居民一经取得户籍,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
第3种观点: 民政局承认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借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籍证明是公安机关打印的,民政局承认的。户籍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1、出具户籍证明,一般由被出具人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这里一定要注意,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是其他派出所;2、现在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居民办事,出具户籍证明时,被出具人需要将户口本的【户主页】、【被出具人页】放在一张A4纸上一起复印后带到派出所,然后派出所查看户籍系统之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派出户的户籍专用公章,即为户籍证明了;3、如果户口本找不到了怎么办。一是可以请户主带着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补办是免费的,而且随补随拿。等拿到补办的户口本再复印出户籍证明即可;4、如果户口本找不到了,户主也不能及时的赶回来,那么就需要补办人带着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区居委会出证明,然后带着证明到派出所进行补办也是可以的,等补办好后再出具户籍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1种观点: 一、民政局认可户籍证明领证吗1、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一点是被民政局所认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去民政局领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1、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4、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民政局承认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借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户籍证明是公安机关打印的,民政局承认的。户籍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1、出具户籍证明,一般由被出具人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这里一定要注意,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是其他派出所;2、现在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居民办事,出具户籍证明时,被出具人需要将户口本的【户主页】、【被出具人页】放在一张A4纸上一起复印后带到派出所,然后派出所查看户籍系统之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派出户的户籍专用公章,即为户籍证明了;3、如果户口本找不到了怎么办。一是可以请户主带着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补办是免费的,而且随补随拿。等拿到补办的户口本再复印出户籍证明即可;4、如果户口本找不到了,户主也不能及时的赶回来,那么就需要补办人带着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区居委会出证明,然后带着证明到派出所进行补办也是可以的,等补办好后再出具户籍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3种观点: 一、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吗,没有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1.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此时,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再开一次。2.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三、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四、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
第1种观点: 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如无法出具户口簿,凭其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民政局是认可户籍证明进行领证的。如果无法进行出具户口本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然后根据办理结婚证的流程进行领证。在领证时,还需要进行出具的材料有本人户口的证明、身份证等。一、结婚登记要带的证件有哪些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二、结婚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吗结婚不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因为办理结婚登记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证时,原则上必须携带双方户口本的原件。若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第2种观点: 民政局认可户籍证明领证吗 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一点是被民政局所认可的。结婚登记一般需要提交一下证件:1、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或者二代身份都可以)。2、男女双方当事人本人必须是没有配偶。3、男女双方当事人须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并且现在登记结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4、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领证一般是可以使用户籍证明的,具体建议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政局认可户籍证明领证吗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一点是被民政局所认可的。结婚登记一般需要提交一下证件:1、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或者二代身份都可以)。2、男女双方当事人本人必须是没有配偶。3、男女双方当事人须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并且现在登记结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4、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领证一般是可以使用户籍证明的,具体建议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是否需要办理未婚证明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不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需不需要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在异地是无法办理结婚证的,因为办理结婚证需要在男女共同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且需要双方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目前单身的证明和三张两寸半身冕冠照(可现场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出生证明与民政局联网了吗?出生证明并不属于全国联网的范围。因为各省的生育政策不一样,所以计生系统的设计程序也不一样,所以无法联网。并且各省的出生证明相关政策也不一致,很难做到统一出生证明。法律依据:出生证明并不属于全国联网的范围。因为各省的生育政策不一样,所以计生系统的设计程序也不一样,所以无法联网。并且各省的出生证明相关政策也不一致,很难做到统一出生证明。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九条《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申报定购和发放登记制度。具体的发放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另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政局领证流程有:1、申请,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等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4、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一、民政局认可户籍证明领证吗1、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一点是被民政局所认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去民政局领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1、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4、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如无法出具户口簿,凭其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民政局是认可户籍证明进行领证的。如果无法进行出具户口本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然后根据办理结婚证的流程进行领证。在领证时,还需要进行出具的材料有本人户口的证明、身份证等。一、结婚登记要带的证件有哪些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二、结婚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吗结婚不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因为办理结婚登记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证时,原则上必须携带双方户口本的原件。若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2、居民身份证。3、婚姻状况证明。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民政局可以认可户籍证明去领取结婚证。结婚证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协议离婚需要带上户口本,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通过补办或开具户籍证明解决。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如不符合登记要求需提供理由说明。法律分析一、一般民政局认可户籍证明领证吗?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如无法出具户口簿,凭其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二、结婚证的程序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三、协议离婚要带户口本吗?协议离婚需要带户口本。在进行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若没有户口本是办理不了的。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没有带户口本,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离婚还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一般来说只需要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所以说,没有户口本还是可以离婚的。只要通过申请补办户口本或者是开具户籍证明,亦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可以离婚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结语结婚证的办理程序简单明了,需要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申请时,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身份证,并无配偶关系的声明。审查环节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调查和鉴定。最后,符合条件的将获得结婚证。至于协议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前往民政局办理。如没有户口本,可申请补办或开具户籍证明。诉讼离婚则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若不符合登记条件,应提供理由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政局不承认户籍证明,可以找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民政局承认。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一般一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作废。办理户籍证明不收费,只需到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衍生问题:户籍证明是户口本吗一般来说,法定的户籍证明指的就是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如果说是集体户,或者是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的遗失问题,相关的派出所都是可以出具“户籍证明”的。目前,也有的场合是需要户籍证明的,相关的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一般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当然,有的派出所也会收取相关的工本费(一般是一张纸)。
第3种观点: 无户口簿可凭公安部门或单位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根据《民法典》第1049条,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即可领证确立婚姻关系。未登记需补办。法律分析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一点是被民政局所认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如无法出具户口簿,凭其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拓展延伸民政部对户籍证明作为领证凭据的认可情况调查及分析《民政部对户籍证明作为领证凭据的认可情况调查及分析》是一项关于民政部是否认可户籍证明作为领证凭据的调查研究。该研究旨在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全面了解民政部对户籍证明的认可情况。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法律法规研究等方法,研究人员将深入探讨民政部对户籍证明的认可标准、认可程度以及对领证凭据的影响。研究结果将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决策参考,促进领证凭据制度的完善和规范,为公民提供更加便捷和可靠的证明服务。结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时,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对于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则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的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如需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可以凭当地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这一点已被民政局认可。《民政部对户籍证明作为领证凭据的认可情况调查及分析》的研究旨在全面了解民政部对户籍证明的认可情况,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决策参考,促进领证凭据制度的完善和规范,为公民提供更加便捷和可靠的证明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