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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领取的结婚证有效吗?

2024-12-25 来源:基资财经网
第1种观点: 领结婚证并非在哪个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1.新人领结婚证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是专门办理结婚的部门,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一样,都可以办理结婚证。但是,不是所有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可以办理结婚证。也就是说,全国的民政局都可以为新人办理结婚证,但一对新人并不能在所有的民政局办到结婚证。2.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选择登记结婚的男女,需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不满足这一项结婚条件,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这对于异地结婚的男女可能有一点小困难,但也是可以考虑离哪一方的户籍地近一些,就选择在哪一方所在户籍民政局领结婚证,只要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就可以。结语:一对新人在办理结婚证时,只能在双方当中的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不论是在男方户籍所在民政局领证,还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证都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是否可以在市民政局领要看具体情况。因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所以如果有一方的户口在此市,那是可以在此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如果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此市,那肯定是不能在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户籍证明是可以领结婚证的。根据规定,领取结婚证的材料主要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使用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常见问题有哪些1、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2、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3、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4、去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时,需要协带本人的身份证,并且需要说明情况。5、因为男方父母反对,拿不到户口本!所以想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办理结婚证。6、如果没有户口本,办理结婚证出示户籍证明可以吗?当然可以。户口本和户籍证明的效力是一样的。7、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是否还是需要户口本?不需要。既然有户口本还需要户籍证明干什么。8、如果派出所询问你要求提供户籍证明的原因时,你可以据实相告,相信他们会同情你,依法出具的。【法律依据】:《民法典》中规定户籍证明是可以领结婚证的。根据规定,领取结婚证的材料主要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定要户口本原件,领结婚证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户口薄、身份证;近期免冠照3-4张;如果是其他居民性质的,需要携带有效通行证或者有效护照。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没有户口本不能领取结婚证,但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但需注意一个月内领取结婚证,否则可能需要重新开具户籍证明。法律分析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此时,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开。拓展延伸领取结婚证的必备材料有哪些?领取结婚证的必备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2.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用于确认双方的户籍信息。3.未婚证明,证明双方未曾结婚或已离婚。4.婚姻登记申请表,填写双方的个人信息、婚姻意愿等。5.两位证人的身份证明,证明他们的身份与双方有关。6.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如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领取结婚证时,双方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结语结婚证的申领需要一定的材料,其中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未婚证明、婚姻登记申请表、证人身份证明等。此外,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明文件,如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申领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一、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吗1、领结婚证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作为登记资料。具体登记材料如下:(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没有户口本的,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出具一份户籍证明;(2)双方的身份证;(3)再婚者,应当持有离婚者或相关文件,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法律判决书等;(4)3张近期2寸免冠合影彩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多大可以领结婚证男方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满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年龄只是其中的条件之一,除此之外登记结婚的双方还要满足其他的条件,如双方都没有配偶,同时也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但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需要重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其他无效情形结婚证已经领到了就有效。不在户口所在地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但并没有规定违反婚姻登记管辖规定的婚姻登记无效。只要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违反其他规定,双方当事人系完全自愿结婚,完成了结婚登记程序,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其结婚登记就受到法律保护,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就具有婚姻关系,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如果没有其他无效情形结婚证已经领到了就有效。不在户口所在地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但并没有规定违反婚姻登记管辖规定的婚姻登记无效。只要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违反其他规定,双方当事人系完全自愿结婚,完成了结婚登记程序,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其结婚登记就受到法律保护,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就具有婚姻关系,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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